军民共建协议书
甲方:上海武警部队 直属大队 第三 支队
乙方:上海北盛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巩固和发扬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鱼水情谊和优良传统;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推进双方的“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军地双方实际,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互帮互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结为“双拥共建单位”。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在国防教育、民族团结等方面向乙方提供帮助,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
2、在保证不影响部队正常工作训练和严格保守国防机密的前提下,甲方可为乙方为职工学习革命传统,开展国防知识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参观军营、军事装备和军事演练提供方便。
3、甲方应利用部队的有效资源积极指导乙方开展重大政治活动。经常派出政治指导员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军民共建活动,帮助乙方搞好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要教育职工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国防建设,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拥军热情。
2、乙方尽可能为甲方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为解决甲方部队官兵丰富业余生活献出一份爱。
3、每逢“八一”建军节,乙方应通过举办军地座谈会、联谊会等多种形式慰问部队官兵,加强了解,增进友谊。加深军民鱼水情,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4、经常与部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交流经验、联络感情,密切军民关系。
甲乙双方应及时互通情况、交流信息,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军地关系。双方联络员应密切联系,协调共建日常工作,为双拥共建工作出谋划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 上海北盛建设
上海市武警总队三支队警卫大队四中队
2013年 7 月31 日 2013年 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