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朱陈雷先进事迹材料

祝贺北盛公司朱陈雷被评为2015~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

                               农民工朱陈雷先进事迹材料

 

    朱陈雷同志现任我公司经理部项目经理一职,技术职称工程师,具有上海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维修电工中级证书,目前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经理部商务、施工生产等常务工作。多次获得公司先进工作者,2014年获得普陀区建筑业优秀农民工称号。该同志思想上要求进步,工作兢兢业业、细致认真、富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

    朱陈雷同志从2010年进入建筑这个行业以来从基层实习生做起,几乎项目部所有岗位都任职过,兼带过。其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通过多年的工作与学习,取得了全国造价员证书、上海市二级建造师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国家维修电工四级证书。

    无论是交待工作,还是交流思想,他总是言简意赅,很多事情他喜欢亲历亲为。用他的话说: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些什么,而要看他实实在在的做了些什么,他自网己是这样做的,他的这种风格也影响着周围的人。

    朱陈雷同志担任过普陀区妇婴保健院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普陀区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等项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中普陀区妇婴保健院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获得了上海市白玉兰工程奖,普陀区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获得了区优质结构、文明工地称号。

       一、       务实管理,用质量创造效益

    质量和进度一直保持在同行前列,在项目建设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并培育了一批技术过硬、综合素质全面的施工团队。

在抢抓施工进度的同时,朱陈雷从未放松施工质量的控制,依据各施工阶段建立的各项制度及保证体系,完善了各项质量自检体系,控制原材料质量;重点加强了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频率自检,以确保监理人员每次检测一次性通过率≥95%,杜绝返工现象的出现。

    朱陈雷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你一心为公,下决心去干,没有办不到的事。”在2012年承建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中,他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细致的考察,他组织项目部一班人,认真研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把文明施工管理不扰民,安全防护等具体措施写进方案,并要求全体项目人员认真遵照执行。注意总结项目管理和思想工作经验,坚持做到“五到位”。即在布置时,思想发动到位;在组织施工管理中,岗位责任到位;在完成任务时,要考核检查到位;在兑现奖惩时,谈心疏导到位。坚持“四个一样”:大事和小事一个样,外露工程和隐蔽工程一个样,分内事和分外事一个样,有要求和没要求一个样。工程无论大小,为确保所有工序都能达到一次全优,他每天死盯现场,严把质量关,几乎放弃了所有的公休日和节假日。他一次又一次地就工程质量技术问题征求设计和甲方意见,争取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工程质量。他和员工付出了双倍的劳动和日夜鏖战的辛勤汗水。由于他们出色的工作和科学的企业管理坚持了制度到位,措施得力,工程施工没有受到不利客观因素影响,每项指标都达到了优良标准,顺利实现按期竣工。

       二、       强化组织协调,推行技术创新

    在近两年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朱陈雷以科学的管理方法,扎实的工作作风,协作的团队精神,打造了质量过硬、进度惊人的优质工程,培育了一批技术过硬、综合素质全面的施工团队。

    朱陈雷在施工中不断创新,解决了许多施工难题,也创造了许多新工艺,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特别是在排架结构预制构件的制作、安装,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施工,地下室大体量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地下室外墙防渗漏,外墙面砖施工,工程细部处理等方面,形成了该项目部独特的施工工艺。

    在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方面,他严格执行按“四控制”和“三管理”,对于合同、信息、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严格执行承包合同,认真履行合同承诺。注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项目中土建、安装、设备等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之间的协调,并做好与建设、设计、勘察、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外部协调工作与沟通。

    在工作中,朱陈雷廉洁奉公,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不以权谋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在工作之余,注重与项目部职工的交流,经常在例会上向大家征求促进项目改革发展的计策,经常在施工现场与青年技术员工讨论技术难题,经常参与到职工的文体活动中,与职工打成一片,他与广大职工一起,共同为公司事业谱写了一曲团队赞歌。

       三、       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在保证施工任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朱陈雷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环保、廉政建设等放在了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同等高度,塑造了工程建设良好形象;他每周主持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工作协调会,总结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计划,权责分明,责任到人。

    近两年内由他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施工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坚持军事化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员工进入工地后统一着装,统一调动,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保证了员工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能打硬仗的战斗作风,增强了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保持各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近两年来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保证体系,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每名工人,严查安全隐患,不断消灭在萌芽阶段,较好的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朱陈雷将“杜绝因工死亡、重伤、群体职业病、食物中毒事故,无火灾及严重治安事件发生”作为安全工作的长远目标。朱陈雷同志深入到施工现场各个角落,查制度落实、查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逐渐消除了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护、脚手架搭设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安防设施完备到位。特别是在脚手架基础的搭设上有自己的规范;悬挑式脚手架全部采用工字钢做悬挑梁,虽然施工成本加大了,但架体稳定性得到了保证,安全系数增加,受到安全管理部门的好评。 

       四、       追求卓越,不断实现人生价值新的飞跃

    建筑业历来是艰苦的行业,风吹日晒,寒来暑往。他本着一份对本职工作和企业的拳拳挚爱之情,还坚持在施工一线的工作岗位上拼搏着、奉献着。他深知自己的一举一动将是全体项目人员的样板,好与坏、对与错将影响着他们。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对事业献出了一个诚字,对自己定出了一个严字。他一直恪守的工作准则是:扎实苦干树形象,率先垂范作榜样。每逢一项新的工程开工,他就像一台上足了发条的机器,每天从早转到晚,从不停歇。工地上只要有人干活,就能看见他那不知疲倦的身影。

    他在工作中对别人要求严格,对自己则更是一丝不肯放松,他常说:我是项目的负责人,就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多年来只要工程一开工,他就没有了节假日的概念。每天从早忙到晚,从没有怨言。在工程施工的紧张时期,天刚蒙蒙亮,朱陈雷是第一个就出现在工地上的人。

    朱陈雷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大多是政府财政拨款项目,项目社会要求及项目自身要求极高,在有限资金下实现项目最大价值化,创造最高社会效益,是有很大难度的,朱陈雷利用其商务上的专业知识能力在装饰及修缮工程中不断优化方案,选用与建筑使用特点相符合的经济美观实用材料,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一起到市场上比较询价,反复做样板,最大化满足建设的各项要求,其担任负责人的各项工程竣工后均得到了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区相关部门一致认可,同时也给企业创造了可观的效益,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朱陈雷同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工作认真,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工程施工组织沟通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能力。他为了事业,他从不计报酬,不计得失,体现一个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美核心价值的梦想,铭刻了一个农民工在上海的家园梦、普陀梦,中国梦的绚丽篇章。

 

 

                                                                                                                                          上海北盛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农民工是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凝聚和激励农民工中的优秀人才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投身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5号),本市将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
  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
  2016-2017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
二、表彰规模
  上海市优秀农民工100名;
  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300名。
三、评选范围
  具有外省市农村户籍,现在本市就业或者自主创业的农民工。
四、评选条件
  (一)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
  被评选为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外省市农村户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满5年,就业期间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补缴的社会保险不计入缴费年限)。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在行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事迹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4.积极进取,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5.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2016-2017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
  被评选为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外省市农村户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满3年,就业期间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补缴的社会保险不计入缴费年限)。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在工作单位发挥一定的表率作用。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
  4.积极进取,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悉业务,具有相应技能的国家职业资格,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5.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五、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层层把关,确保评选过程的真实、客观,切实将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推选出来。
  (二)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广大在基层工作的农民工。现仍在基层劳动岗位工作的农民工要占80%以上。现已担任企业领导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当曾经有过相关基层劳动岗位工作的经历。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农民工。
  (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一、二类技能竞赛、本市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国家和本市重大工程建设中立功受奖的,可以优先推荐。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7年6月)
  召开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布置落实评选表彰工作。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工作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了解并参与评选推荐活动,动员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二)组织推荐(2017年6月-8月)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组织推荐工作。
  1.申报单位推荐。申报单位应当是与推荐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出具推荐意见。
  推荐对象的基本信息、推荐的荣誉称号等相关情况应当在申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予以公示。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场所内均应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相关公示情况的说明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推荐表》或《2016-2017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本可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12333sh.gov.cn下载);
  ②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中直系亲属页);
  ⑤学历证明材料;
  ⑥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⑦曾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
  ⑧相关公示证明材料(包括公示的过程、结果及提出异议的处理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推荐单位审核。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1)考察。推荐单位应当向本市公安、税务、人社、卫生计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推荐人员进行必要的考察。同时,应当考察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要求申报单位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审核。推荐单位按照差额推荐(按1:1.5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的原则,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确定本单位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应当将推荐名单报送本部门(委、办、局)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将推荐名单报送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或经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
  (3)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应当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①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原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一式三份);
  ②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纸质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③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或负责人签发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复印件);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8月15日前报送市农民工办。
  (三)材料复核(2017年9月)
  市农民工办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四)公示(2017年10月)
  市农民工办将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公示一周。
  (五)审定(2017年10月)
  公示结束后,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市农民工办最终确定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送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
七、表彰方式
  以上海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布表彰决定。
八、表彰内容
  (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按照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不对应其他待遇。
  (三)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的,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12号)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的,可参照第六条第(一)项关于“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四)被评为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可参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31号)第七条第九项关于“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的相关规定,获得一次性积分奖励。
  (五)评选活动中推荐单位或个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个人所获荣誉称号及对应的相关奖励。
九、组织宣传
  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组织本市有关媒体广泛宣传2016-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农民工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优秀农民工的风采,激励广大农民工积极投身上海经济建设,努力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贡献。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动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广泛发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三)严格把关,及时上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推荐申报的农民工认真组织考察,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评选材料。
上海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