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本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3〕14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本市职工
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高温季节历年来是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本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履行职责,站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包括农民工)平安度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级工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早、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中小型非公企业和农民工群体中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切实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
二、落实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健康度夏
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个部门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和本市防暑降温相关规定,监督和协助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措施,重点是涉及高温作业的单位和非公企业,督促他们做好高温作业场所通风降温措施,实施对防暑降温设施的改造。要针对高温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有条件的要倡导“做两头、歇中间”,防止职工中暑事故发生。要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抓紧在入暑前对高温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生产作业现场保证有质优、量足的清凉饮料供应。同时要督促行政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加强职工食堂管理,确保职工吃好、睡好、休息好,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职业中毒以及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等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健康度夏。
三、加强宣传,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工会要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积极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高温作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与创建“安全生产1000班组”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把安全教育培训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
四、督促检查,履行工会劳动保护职责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突出的企业和工地。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各级工会要根据市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  
上海市总工会
2013
年6月25日